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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前开展自查银保监会严控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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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自媒体的兴起,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朋友圈、互联网问答等形式吸引消费者。日前,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要求保监局和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加强对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的管理,治理保险销售误导,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在8月1日前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银保监会通知指出,由于自媒体渠道参与门槛低、发布主体多、信息审核弱、转发传播快,已成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领域,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埋下大量保险消费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因此,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必须做好本公司及所属保险从业人员的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控,杜绝出现违反《保险法》《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和诚实守信原则的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
  通知明确了责任划分,其中,保险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编发部门对官方自媒体营销宣传信息负有直接责任,官方自媒体信息审核部门对发布信息负有管理责任。保险从业人员对本人自媒体发布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负有直接责任,上级主管和所在机构相关负责人对所辖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负有管理责任。通知强调,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要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将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责任追究纳入各级机构考核,并与保险从业人员业绩、奖金、职级升降挂钩。
  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公司官方自媒体和所属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开展一次自查,完善本公司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制度,梳理本公司官方自媒体开设运营维护情况,排查所属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信息发布现状,主动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2018年8月1日前,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原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将自查整改情况报所在地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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