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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再发消费提示 医疗险整改过后仍现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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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7月13日  中国经营网

在7月8日保险宣传日前夕,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人身保险“退旧保新”的风险提示》,旨在提示保险消费者:理性对待保险“退旧保新”推荐,充分考虑自身保险保障需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之前,银保监会已经发布多个提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公告,尤其针对互联网购买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到期后不予续保的问题发布了《关于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续保问题的消费提示》。同时,监管明确禁止此类短期健康险“为追求营销噱头,在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定价基础的情况下,盲目设定高额给付限额,并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事关消费者利益的“百万医疗险”近期持续被推上各方关注的焦点。
实际上,“百万医疗险”大部分是在互联网第三方销售平台销售。有分析认为,销售误导、噱头营销与中介销售平台有关。
专业人士认为,“百万医疗险”本质上很像美国的HDHP(high deductible health plan,高免赔额医疗保障计划),算是属于针对个人的“巨灾保险”,适用于那些希望承担比较小的保费,同时不在意承担一定金额自付,但肯定无力承担巨额医疗支出的人群,对于提高消费者保险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百万医疗险”的主要问题在于销售宣传,尤其是盲目宣传保额。
保险销售迎强监管
2018年5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出台了银保监办发〔2018〕19号《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认真对照核查重点和负面清单,严查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整改,同时要求各公司应当就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于2018年6月30日前上报监管部门。
业内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6月30日整改大限过后,大多数寿险公司对照负面清单涉及相关问题的产品进行了下架,有一些引入长期险概念的“终身给付”的“百万医疗险”在网上停售或者经整改后重新上市。
比如,天安人寿的健康尊享百万医疗险的标准版、升级版、尊贵版三种版本均有终身给付限额,尤其尊贵版的终身给付限额达1000万元,明确引入了“终身给付限额”长期保险概念。天安人寿内部人员对记者表示,公司健康尊享百万医疗险目前已经停售,销售系统早已经关闭。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发现,在整改大限之后,互联网第三方销售平台上销售的百万医疗险,有的产品仍被标上“百万医疗保险性价比之王”,存在夸大宣传的迹象。对此,记者采访了设计此款产品的险企人士。其回应表示:“我们公司没有进行过产品为‘百万医疗保险中性价比之王’的宣传,并且也不会进行此类噱头宣传。我们近期的确发现有第三方网站存在不合适的宣传用语,已向其提出要求,并完成了整改。”
6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续保问题的消费提示》,针对消费者反映通过互联网购买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到期后不予续保的问题,明确提醒消费者对此类产品要谨防宣传误导。
但目前在某第三方销售平台上,仍旧有宣传某些产品时存在不实现象。
某平台在销售中英人寿“百医百顺百万医疗保险”宣传界面上称:“按照目前产品续保规则制定,对于不间断承保三年(含)以上的保单,则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发生理赔而拒绝承保。即连续投保三年后可续保至百岁。”然而,记者查阅该款产品的条款发现,并未有连续投保三年后可续保至百岁的任何描述。同时,该产品条款显示:“如果我们审核后不同意续保的,我们将在本合同保险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您。”也就是说,续保要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同意,而且停售后也不能续保。
对此,中英人寿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公司产品在第三方销售平台销售的都已经按照监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整改,符合监管要求。
某大型互联网第三方销售平台总裁对记者表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销售的理念是网销理念,以广告营销为主,当然只会说好的一面,不会说或者也不懂得把除外责任、带病或有既往史、投保会拒赔、退保有损失等不利于客户的东西宣传出来,或者干脆有意回避。互联网的普遍思维方法核心是卖东西,怎么好卖怎么来。而保险产品是个特殊的产品,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卖的。特别是对于比较复杂的医疗险,这样做其实是有一些危险隐患的。”
定位为“重症医疗险”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上述容易造成销售误导的“百万医疗险”属于商业健康险的一种。商业健康险从产品大类上可分为长期重大疾病保险(重疾险)、短期医疗保险(医疗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四类,其中重疾险、医疗险两者市场份额占九成以上,是商业健康险的主要构成。
健康险的高出险率、高赔付率、高理赔工作量,以及险种风险分布的特点,都决定了健康险经营技术高、监管成本大的特性。并且健康险保身体健康状况,风险发生率更高,在国内现有医疗生态体系之下,保险公司在医疗付费领域始终没有掌握话语权,不能从根本上实现对风险的管控,因此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选择现象更为突出。
为了应对逆选择,有的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情况进行风险选择,将高风险群体排除在外,或者加以高昂的保费和一些条款,导致低收入群体、慢性病患者无法投保。
某寿险公司总精算师对记者表示,之前保险公司因为医疗报销费用这类保险产品赔付率很高,有的甚至赔付率达到100%赔穿了,于是很多保险公司不愿开发这类产品,因此造成市场供给不足,但是实际上需求却在不断增加。而“百万医疗险”通过设置1万元或者2万元的免赔额,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赔付率,同时为了获客,保险公司便竞相开发。
汇保医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郎立良认为,“百万医疗险”本质上很像美国的HDHP,算是属于针对个人的“巨灾保险”,适用于那些希望承担比较小的保费,同时不在意承担一定金额自付,但肯定无力承担巨额医疗支出的人群,费率厘定上向很少去医院的年轻人群有所倾斜。而且事实上这个业务在国内也吸引了很多年轻人群,比较受推崇,甚至成为他们的第一张商业保单,为消费者提升保险意识具有较大意义。
记者发现,对比市场上同时期、同类型的较为流行的“百万医疗险”,大多呈现覆盖人群广,投保年龄为28天至60周岁,且续保条件刷新年龄上限,甚至可以连续投保至105岁等特点。此外,还具备了有无社保都能投保,不限社保用药、不限疾病种类、不限住院治疗有绿色就医通道等。
业内众多分析人士认为,应正确看待“百万医疗险”,其真正用途在于保大病医疗。
郎立良进一步认为,由于“百万医疗险”1万元或2万元免赔额的存在,“百万医疗险”对于约95%的住院情况都无法起到报销的效果,仅针对那5%自付医疗费用较高的住院情况才能派上真正的用场。因此,“百万医疗险”的真正产品定位,在于用很少的保费支出,去保障一些重大疾病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而非普普通通的小额住院医疗费用。将来,“百万医疗”产品被称为“重症医疗保险”,可能才更贴切。
专业人士认为,一般重症的治疗和康复时间比较长,如若能够做到一直续保“百万医疗”,被保险人在重病之后还可以继续享受医疗费用保障,保险公司也不拒保,对消费者而言是利好的。
某大型保险集团人士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百万医疗险”对应的应该是有此类保险需求的客群,就如政府部门推出的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险保障效用,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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