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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蔬菜大棚上“保险” 遇暴雨等损失将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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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浩)种植蔬菜大棚遇灾害天气或意外,投资可能就要打水漂了,但近日西安市将试点设施蔬菜大棚、核桃政策性保险,为蔬菜大棚上“保险”,设施蔬菜大棚保险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10%,财政补贴90%;核桃保险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20%,财政补贴80%。近日,西安市金融办等单位制定了《2013年西安市设施蔬菜大棚、核桃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经报审市政府同意。《方案》指出,设施蔬菜大棚保险在阎良区、临潼区各试点钢架大棚5000亩;高陵县试点日光温室大棚5000亩。核桃保险在蓝田县开展试点工作,试点面积2万亩。根据要求,设施蔬菜大棚保险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10%,财政补贴90%,其中市财政占61.2%,区县财政占28.8%;核桃保险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20%,财政补贴80%,其中市财政占60%,区县财政占20%。
设施蔬菜大棚在保险期内,由于火灾、爆炸、暴风、暴雨、连阴雨、龙卷风、冰雹、雪灾、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核桃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霜冻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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